江恩的忠告及江恩二十一條買賣法則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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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s: William D. Gann | Varchev Finance

江恩在他五十餘年的投資生涯中創造了獨一無二的投資方法,運用這種方法,江恩在市場投資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江恩晚年開始整理、寫作和教授工作。在他的許多著作中,江恩的投資經驗、忠告至今已成為投資界的至理名言。對於渴望掌握江恩方法進行交易的人們,江恩的以下忠告需要加以認真思考。
一、只使用風險資金投資
所謂風險資金就是一筆假設全部損失都可以承受的資金。你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筆開銷,另外金融證券也真是名目繁多——儲蓄、債券、住宅保險、養老保險等等。這些個人金融證券能滿足你的多種需求。在準備籌一筆風險資金做股票、期貨交易前,一定要把上述需要安排妥當。
期貨交易的特點是只需要交納較少的保證金就可以支配一筆數額更大的資金進行買賣。例如5%的保證金意味著5元錢可以當做100元使用,資金放大了20倍,這實在讓人動心。要知道,價格上每上升或下降010就可以賺到2元錢。不過同樣,看錯方向也會很容易失去更多的保證金。
在期貨交易中,你的進項可能是由過去數月或者數年累積而成,它也可能在一個小時內全部喪失貽盡。
江恩在他的所著《選擇華爾街股票》(WALL STREET STOCK SELECTOR)一書中有如此章節∶“損失1億美元的人”。江恩列舉了一些雖經驗豐富卻仍損失慘重的投資家∶

  • J.O.阿莫(J.O.Armor)損失超過了1億美元。
  • W.C.杜蘭特(W.C.Durant)損失12億美元。
  • 丹尼爾·普魯(Daniel Prew)損失1千3百萬美元,死於破產。
  • 湯瑪斯·W.勞遜(Thomas W.Lawson)籌集了3千萬至5千萬美元,最後全部輸光。

這是一段頗為深刻的描述,讀完後你一定不想落到損失8至9位元數字的境地,辦法非常簡單,即不要抵押你的房產去做證事的交易。
二、從挫折中學習
可能會出現虧損,在證事的交易中這幾乎是註定要發生的事。重要的是你如何對待虧損。
你可能希望忘掉它,希望它將不再發生。
通過演練,你可以記住許多江恩的法則和忠告,江恩二十一條買賣法則簡介
1、每次入市買、賣,損失不應超過資金的十分之一。
2、永遠都設立止損位,減少買賣出錯時可能造成的損失。
3、永不過量買賣。
4、永不讓所持倉位轉盈為虧。
5、永不逆市而為。市場趨勢不明顯時,寧可在場外觀望。
6、有懷疑,即平倉離場。入市時要堅決,猶豫不決時不要入市。
7、只在活躍的市場買賣。買賣清淡時不宜操作。
8、永不設定目標價位出入市,避免限價出入市,而只服從市場走勢。
9、如無適當理由、不將所持倉平盤,可用止賺位保障所得利潤。
10、在市場連戰皆捷後,可將部分利潤提取,以備急時之需。
11、買股票切忌只望分紅收息。(賺市場差價第一)
12、買賣遭損失時,切忌賭徒式加碼,以謀求攤低成本。
13、不要因為不耐煩而入市,也不要因為不耐煩而平倉。
14、肯輸不肯贏,切戒。賠多賺少的買賣不要做
15、入市時落下的止損位,不宜胡亂取消。
16、做多錯多,入市要等候機會,不宜買賣太密。
17、做多做空自如,不應只做單邊。
18、不要因為價位太低而吸納,也不要因為價位太高而沽空。
19、永不對沖。
20、儘量避免在不適當時搞金字塔加碼。
21、如無適當理由,避免胡亂更改所持股票的買賣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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